鄂尔多斯市出台《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落实措施》

Connor okex交易平台 2024-09-18 18 0

为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民政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农牧局等十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落实措施》(以下简称《落实措施》)。

《落实措施》明确了低收入人口范围。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及其他困难人员六类人群。分别按照《鄂尔多斯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鄂尔多斯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鄂尔多斯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审核认定。同时进一步优化认定方式,实行“一次申请授权、一次调查核对、一次审核认定”机制,避免困难群众申请信息重复采集。对因经济条件好转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经本人同意,直接转入其他低收入人口认定。

《落实措施》要求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作为试点地区先行测试运行内蒙古自治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现有4.6万名低收入人口纳入到监测预警范围,方便实时开展低收入人口信息查询、数据比对、需求推送及救助转办等工作。

《落实措施》要求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对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低收入人口,扎实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对符合专项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同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做好其他救助帮扶,鼓励开展慈善帮扶。

本期来源: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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