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案例:高管个人所得税被税务稽查,补税罚款超千万
行政相对人名称: ***美容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A
法定代表人: 姚***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税稽 罚 〔2024〕 ***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一)你单位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私人账户收取各门店加盟费29,187,796.83元(含税,其中:2020年8,694,919.99元、2021年6,650,000.00元、2022年13,842,876.84元),上述收入你单位未按规定入账,未开具发票,未申报纳税,造成少缴税款。
(二)你单位于2020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私人账户发放高管工资薪金19,881,558.71元(其中:2020年5,912,619.80元、2021年5,080,557.58元、2022年8,888,381.33元),以上工资薪金你单位均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共8,032,196.39元。
你单位于2023年9月27日、9月28日更正申报并补缴了其应扣未扣的个人所得税8,032,196.39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5833322.81元
罚款金额(万元): 583.332281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5-2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稽查局
来源 税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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